老板口头工资反悔了
虽然,随着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员工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奈何有些地区的老板就是“任性”,耍阴招、玩“计谋”地用尽手段,妄图一边违法一边又不留证据。
员工也是很头疼,不签劳动合同、工资用口头承诺,最后开多少钱完全成了看老板心情的施舍,这该怎么维权呢?
这种情况也不用急,员工能拿多少钱还真不是老板一个人说的算。
这种情况,有三种方法解决:1、员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工资和劳动条件;2、协商不成的适用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3、没有集体合同的企业,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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