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北美职业学院 昆明扬帆职业技术学院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中职毕业生评价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满分分值400分:文化素质成绩200分+职业技能成绩200分。
二、招生批次设置2023年高职单招设置高职免试批、保山专项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5个批次:(一)高职免试批高职免试批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高职免试批仅招收符合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入学条件的中职毕业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考生免试资格认定办法及具体要求见《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生工作办法》。
(附件1)(二)保山专项单招批保山专项单招批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
保山专项单招批仅招收保山市户籍普通高中应、往届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考生资格由保山市招生考试机构认定未通过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保山专项单招批考试及录取。
(三)特殊教育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
(四)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
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招收云南省原建档立卡户考生,考生资格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未通过资格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投档录取。
(五)高职单招批高职单招批设置2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
所有通过云南省2023年高考报名,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的考生均可填报高职单招批志愿。
三、单招考试方式和分值单招考试分为普高生和三校生两种形式:普高生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20分;三校生为语文、数学、英语和政治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400分。
初选及公示(进面原则)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结束后,学校可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
五、考试组织实施(一)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4月9日;在省招考院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由具有单招资格的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招生院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二)考试费用高职单招考试费用由高职单招院校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
(三)考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测试。
不具备网络远程测试条件的,可委托有条件的院校进行测试。
民办院校8所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云南商务职业学院、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省外公办院校 6 所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3新增)、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2023新增)。
(二)招生计划1.省内高职(专科)单招院校招生计划省内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由高职院校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制下达。
2.省外高职(专科)单招院校招生计划省外高职(专科)单招院校在云南的招生计划及专业,由院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下达。
3.专项计划(1)乡村振兴专项计划。
继续面向云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实施高职单招,招生院校为参加云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的公办院校。
招生专业重点安排云南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优质专业。
(2)保山专项计划。
继续面向保山市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实施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所院校。
4.免试招生计划中职毕业生免试招生和退役军人免试招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使用省内高职(专科)单招院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成绩复核办法由各单招院校自行制定并公布。
(二)最低控制分数线各高职单招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确定并公布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不区分专业进行考试的院校,应划定全校统一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各校划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250分,中职毕业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240分。
(三)同分排序原则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中职毕业生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的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
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八、录取(一)投档录取模式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继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成绩排序,以院校+专业为单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二)招生计划编制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按照招生批次进行计划编制。
其中免试计划单独编制,保山专项单招批编制普通高中生计划,特殊教育单招批、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需同时编制中职毕业生计划和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各院校在投档录取开始前,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完成计划编制。
各校未完成的高职单招招生计划,一律转入秋季统考执行,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录取。
(三)投档顺序2023年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高职免试批、保山专项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乡村振兴专项单招批、高职单招批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档。
每个批次全部录取结束后,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
(四)录取结果查询2023年4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高职单招院校于2023年7月集中录取阶段办理完成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高职单招院校不得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录取申请。
严禁违规向考生作出任何形式的录取承诺。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体检后方具备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体检,未参加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四)高职单招投档录取不再征求考生就读意见或进行拟录取确认。
(五)凡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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