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入刑法2021判几年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伤人事件除了这起“天降烟头”之外类似事件仍有一些案例回顾 01上海市杨浦区2021年2月10日,杨浦区居民蒋女士外出回家时,被从天而降的一袋生活垃圾砸中头面部,其中多枚陶瓷杯碎片划破了她的左脸颊,当即血流如注。
经过对住户情况进行摸排,民警迅速锁定於某某并将其抓获。
4月9日,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上海首次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的案件,当庭判处於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02贵州省兴义市2021年6月13日,黔西南州兴义一女子卢某某在家中休息时,因楼下小孩吵闹,卢某某在其家中自建房七楼楼顶抛下一双布鞋、一双胶鞋、一根黄瓜、一根扫把棍。
其中,抛下的扫把棍将正在楼下玩耍的小孩罗某某头部砸伤,伤势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
案发后卢某某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03河南省郑州市2023年8月25日,河南郑州一小区内,一名4个月大的婴儿被高空扔下的烟头烫伤。
警方随后对事发单元楼的所有住户进行了采血调查并与烟头上的DNA进行了比对。
最后,成功锁定了扔烟头的“元凶”。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好墅智家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haoshu.com/news/37417.html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好墅智家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