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小子
当幸福来敲门》威尔史密斯主演的,主要讲一个濒临破产,老婆和别人跑了的屌丝,力尽千辛万苦,最后成为金融界精英的故事!《西雅图不眠之夜》汤姆.汉克斯主演,讲的是一个男人老婆死了之后,倒霉的儿子通过电台给自己找后妈的故事,故事挺精彩,楼主不妨一看!《推销员》沙哈不主演,讲的是一个女人被qj,丈夫替他报仇,尔最没想到的是施暴者确是一个走着心脏病的老爷爷,挺狗血的,剧情不错
可口可乐小子前中后片段的图片
无数人被《阿甘正传》感动过,傻子的执着、儿时的羁绊、对爱的守候、母亲的无私……这些贯穿于故事中的情感无时不在拷打着我们的灵魂!
然而,只要看过温斯顿·葛鲁姆写的原著,这种感动将荡然无存。
原来,阿甘也是个渣男,在和珍妮的恋爱过程中也会出轨;原来阿甘的妈妈并不是那么伟大,在被骗子骗光钱财和感情后住进了穷人老人院;原来寄托着无数童年回忆的老房子很早就被妈妈卖掉了。
所以当我看到《阿甘后传》的出版,自然会心一笑,果然,因果报应来了。
温斯顿·葛鲁姆在书的最开头就写到:记住我的话,不要让任何人把你的人生故事拍成电影。
这些实实在在的好处是收入裤兜里了的。
有趣的是汤姆·汉克斯在书中也出现了两次,一次是阿甘带着儿子在纽约的名人餐厅伊莱恩餐厅就餐时偶遇汤姆·汉克斯,在书的最后又偶到了一次,第二次相遇汉克斯将出演阿甘。
汤姆·汉克斯寥寥无几的文字中我读懂了温斯顿·葛鲁姆对汤姆·汉克斯的认同。
回想起影片中汤姆·汉克斯演的阿甘,应该是完美的,虽然故事被改得乱七八糟,但阿甘这一角色确是被完美诠释。
回到书中,《阿甘后传》讲述阿甘在珍妮死后,找回儿子之后的生活。
不同于影片,珍妮最后的日子带着阿甘的儿子嫁给别人,可惜命运多舛,夫妻俩死于疾病。
只留下外婆和小孩让阿甘照顾。
阿甘的虾厂破产了。
阿甘又成了穷鬼。
为了生存,阿甘离开儿子,又过上了流离颠沛的生活。
书中用了三条线或明或暗的展开故事。
最明显的一条线就是阿甘的经历。
阿甘在流浪过程中,在脱衣舞会当过保洁员→然后回到老本行去打橄榄球→被赶出来后跑去推销百科全书→无意中跑去开发新可口可乐→失败后养起了猪→被部队找到后莫名其妙地搀和到伊朗门事件→被监狱放出来后在游乐园“圣地”扮演歌利亚→后来还当上华尔街老板,之后的经历更离奇,他打橄榄球去捡球造成了柏林墙地倒塌,还跑去活捉萨达姆,故事的最后回到最初养虾的地方养牡蛎又发了财,最终和儿子、德国新女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把政客、商人们的肮脏、无耻反映得淋漓尽致。
第二条线是阿甘和儿子小佛洛斯特的感情修复之路。
小佛洛斯特很聪明,但无法接受阿甘就是自己父亲这一事实。
但在和阿甘一起养猪、一起养牡蛎等等一系列事件中慢慢的接受了阿甘特殊的父爱。
感动的小佛洛斯特第一次叫了阿甘“爸爸!”,这个第一次阿甘足足等了10多年……故事的第三条线是条暗线,包含在书中的两句话里:我做过许多事,但是大都没做好。
还有,我总是在事情开始好转的时候,惹上麻烦。
这些,我想,就是你们所说的,当白痴要付出的代价。
还是那句老话,有时候,一个人应该做对的事。
第一句话是阿甘一生的疑惑,第二句话是他找到的答案。
在经历的所有事情中,阿甘都在被别人利用,而且不知该怎么找到自我。
别人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结果一事无成。
而书的最后之所以把养牡蛎这件事干成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阿甘找回了自我,认识到自己灵魂中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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