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者旷工三天自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一定解除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者自离的,用人单位会依法向劳动者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15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终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没有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可能会扣发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回原单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陈心语律师建议,市民应该积极与单位协商,并及时告知单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
因为没有离职证明无法入职新公司,市民为此产生的损失是否可以向前公司索要赔偿?陈心语律师认为,这是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说,用人单位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
更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且还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权利。
同时,陈心语律师提醒,离职交接确实是员工义务范围内的事,但是否做好交接并不是完全由公司主观判断的,如果因此产生矛盾,后续可以由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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